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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万以上的需要公证吗?

房屋买卖 2023-12-31 12: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公证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民事制度,公证可以有效避免民事纠纷的产生,公民办理公证时需要向公证处提供一定的材料,以便公证处进行公证,那么公证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才能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所以如果要办理债务公证的话,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夫妻债务约定等文件。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六条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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