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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我方骑电动车被对方汽车撞伤,交通全部责任在对方。我方脸上重创,牙齿掉落三颗,前期治疗脸部时,对方在医院支付手术费用,后期我方脸部缝合完出院,出院后对方就一直没有管过。后期我方脸上的疤痕恢复,看牙,种植牙齿,都是我方在出费治疗,对方不闻不问。所以想请问一下:对于对方这种态度非常气愤,我们如何上诉,如何获得赔偿且该运用哪方面的法律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后续脸上治疗费用对方还会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31 1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对方全部责任,可以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协商赔偿,也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赔偿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般是先由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机动车驾驶人承担。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因交通事故造成你方损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驾驶员,车主,对方保险公司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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