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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仲裁程序是哪些流程

劳动仲裁 2023-12-31 16: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纠纷仲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仲裁是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其对纠纷作出裁决的救济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劳动仲裁流程具体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裁决。
    6、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 劳动争议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决定立案的,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4、组成仲裁庭;
    5、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6、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开庭裁决;
    7、由仲裁庭进行当庭调查、主持辩论,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并再行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或不愿接受调解的,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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