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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去哪里办

遗产继承 2023-12-31 1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的办理:
    1、到公证处申请公证。
    2、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
    (2)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等;
    (3)书写遗嘱的草稿。
    3、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出具遗嘱公证书。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遗嘱公证要提交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相关产权证明、遗嘱书等材料。且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公证遗嘱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2、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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