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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我是山东一个小县城的一名农村妇女。因为丈夫整天沉迷于微信整天想着与网友聊天甚至于谈恋爱交往以至于俩人算计本人逼着本人先提离?的地步。我也无法忍受丈夫的期凌。所以做出离婚的选择。我们现有一女一儿子,女大12岁,儿子8岁了。我们的财产有点复杂,其中迁连了房改。我们是农村户口,结婚时男方提供了房子。当时房子宅基本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九年之后房子我和丈夫重新翻修,又隔了一年我与丈夫和丈夫的父亲共同出资合修了一个二层小楼。这时候,县里组织开发我们村子也就是房改。当时我和丈夫修的房子县里平估是183平多,XX公司最后落款名字是丈夫的父亲。二层小楼是丈夫的名字。后来按照县里的政策我和丈夫修的房因为丈夫整天沉迷于微信整天想着与网友聊天甚至于谈恋爱交往以至于俩人算计本人逼着本人先提离?我们的财产有点复杂,结婚时男方提供了房子。

综合法律 2019-05-02 1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男方知道孩子不是亲生了,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女方属于婚姻的过错方;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想要离婚,原则上是不会影响财产分配的。只有在双方在协议分配财产无法进行的,判定一方在法律上存在严重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才会因此少分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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