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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 2023-12-31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在下列情形下当然退伙:
    1、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法人合伙人丧失主体资格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丧失资格的情形出现;
    3、丧失偿债能力;
    4、全部的合伙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就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
    以下情况,合伙人可以当然退伙:
    1、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
    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
    4、人民法院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
    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法律分析:以下情况,合伙人可以当然退伙:
    1、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
    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
    4、人民法院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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