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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本人驾驶轿车行驶在主路由南向北行驶,对方驾驶皮卡在村镇道路由西向东行驶,是一个小的十字路口,无红绿灯,不幸发生车祸,我的车撞在他的中部,造成皮卡翻车,这个事故谁的责任比较大本人驾驶轿车行驶在主路由南向北行驶,对方驾驶皮卡在村镇道路由西向东行驶,这个事故谁的责任比较大

交通事故 2019-03-28 11: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发生车祸时,根据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刑事方面,分清死者是事故当时已死亡还是逃逸后因救治不及时才死亡尤为关键,自首则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建议投案自首。
    民事方面,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1、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
    2、对于十字路口,车辆行驶问题: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后方直行车辆让前方转弯车辆先行。
    (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左方道路车辆让右方道路的车先行。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让左转弯车先行。
    (4)进入环形路口的车应让已在路口内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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