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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彩礼父母没要给女儿了,用于女儿跟姑爷的生活,这个彩礼算是结婚之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还可以要回来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1-01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女方将彩礼钱赠予父母,彩礼钱就属于女方父母。但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后才给付给女方的,那么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法定情形下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一、双方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
    二、双方未登记结婚;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法律分析: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那么无论是婚前赠送还是婚后赠送,既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而是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因此,男方家长给女方家长,与夫妻双方均无涉,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后给的彩礼如果是赠送给女方父母了,那就与夫妻双方没有关系,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赠与女方个人,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将彩礼给女方,但是没有说明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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