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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我从以前公司辞职了。最近看个人所得税,发现,原公司还在给我发工资,但是我没有收到,我从以前公司辞职了。最近看个人所得税,发现,原公司还在给我发工资

个人税收筹划 2024-01-01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企业与聘用的退休人员有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说双方存在任职、受雇关系的,企业支付给其的工资就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这一项目进行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聘用的兼职人员,每月支付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所以说退休人员兼职还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兼职人员在工作单位要兼职满一年,并且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该费用是由用人单位进行代为缴纳。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取得该劳务报酬的人缴纳的。该项目的收入额是个人的劳务报酬总额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而税率是百分之三至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 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计算的;该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额乘以上述税率。而劳务报酬的收入额是劳务报酬所得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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