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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父亲很早过世,生前有房子,一直继母在住,现在拆迁了,做为女儿能否有权要回属于自己的那份呢?

遗产继承 2024-01-01 12: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对于继母居住的房屋,子女不是一定能拿回房屋的。如果房屋属于继母父亲的共同财产的,当事人应当先将继母的房产份额划分出来,然后再根据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位分割剩余份额。
    如果房产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则直接按照遗赠抚养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位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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