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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小区应不应该有固定车位,属不属物业管理?

小区物权 2024-01-01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车位要看位置和产权规划。比如一般地下车位的话,除了特设的地下人防车位,能办理产权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购买业主。地上停车位就看是否占用业主用地,占用的话就是业主所有的,反之就是开发商的。
  • 物业是没有权利不让业主的车辆进入小区的,因业主享有对小区内停车位的使用权,物业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民法典》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小区地面车位物业无权出租。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车位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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