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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未买交强险的农用三轮车,肇事致使一个十二三岁孩子(农村户口)丧命,赔偿应该怎么算,有没有限额,大约多少?是否还要接受交警部门罚款,若有罚款有没有限额,大约多少?谢谢!未买交强险的农用三轮车,赔偿应该怎么算,有没有限额

交通事故 2019-05-09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种是以自由人身份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由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以上年度全市最低保障工资为缴费基数的(一般各个地级市每年都会发布上年度全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这个平均工资乘以60%就是全市的最低保障工资,也就是自由人的参保缴费基数),社保的缴费比例目前是20%,医保缴费比例是8%,当然全部要自掏腰包。
    二种是挂靠企业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是企业虚拟的一个工资额,缴费比例是社保23%(政策规定企业负责15,个人8%,因为你父母是挂靠的,所以全部也是由你父母承担),医保缴费比例是8%(政策规定企业承担6%,个人承担2%,实际这个也是你父母全部承担),你看看,你父母反而比第一种还交多了,这个享受的待遇和第一种基本没差别,要说区别就是你父母为企业作了贡献(企业因你父母挂靠而不用为其他人上社保)。
  • 首先,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在赔偿顺序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交强险最高赔付限额为
    12.2万,其中,死亡伤残最高11万元、住院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但在现实中常出现各项赔款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果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投保人很有可能就要自己承担一定费用。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除了交强险外,商业三者险仍不可少,这样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帮助支付超额的费用。

  •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1、有责任的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2、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三、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五、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2)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42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2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六、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纲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3、交强险相关定义  
    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2、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3、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4、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交通事故理赔的步骤
    1、“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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