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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从事生鲜超市,在本地有7家连锁门店,现因亏损严重要闭店,请问如何处理可以减少劳动风险

连锁加盟 2024-01-02 0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闭店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营不当导致倒闭,另一种是想要谋求更好的发展进行转移,就这两种来说,前者并不需要考虑安置员工的问题,后者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进行相应的金钱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员工如果闭店之前老板没有任何通知,工资没有结清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形式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超市关门,如果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需要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满一年来算;还不到六个月的,单位只要付给员工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已经签订合同,店铺关闭,店方为责任方,理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如不行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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