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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欠债老婆不知情这种老婆要还吗

婚姻债务 2024-01-02 1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老公欠债老婆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1、老公欠债老婆不知情是否可以不还,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赌博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
    二、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老公借的钱老婆不知情的不用还,原则上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情,妻子不需要偿还。但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此时妻子就要偿还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老公借的钱如果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使老婆不知情也要共同承担还款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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