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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我3000块钱三年了不还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4-01-02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或者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讨债。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惜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别人欠钱可以直接向其索要,如果对方拒不偿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别人欠钱三年了不还,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如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即可。有借条的话直接就可以起诉对方还钱,但是没借条的情况就会复杂很多。如果可以见到本人的话,可以用一根录音笔把相互说的话录下来,并且录音里面要有从对方嘴里说出来的欠多少钱,而且都没还这些话,一定要从对方嘴里说出来,先去法院咨询一下,录音这些证据占证据可认性多少,然后拿着这些证据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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