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轻微的认定可以通过以下要件:1、犯罪的时间和地点;2、犯罪的手段和方法;3、犯罪的动机;4、犯罪的结果和后果;5、犯罪对象的具体情况;6、行为人主观方面的情况;7、犯罪后的态度;8、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与所起的作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