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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A结婚前,A有个非婚生子,当时为了尽快和那女的分开,那女的叫写离婚协议,说他们共同财产70万过孩子所有,由A带为保管,外债150万由A偿还,孩子由A抚养。我和我A结婚时,他得债务和资产相等,相当于一无所有。如果我们以后的财产慢慢增多时,万一A发生什么意外,那女的如果要回孩子抚养权,再问我要七十万?我需要给吗?因为我和A结婚时相当于他一无所有。还有就是他们没办结婚证,却私下签了离婚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那女的如果要回孩子抚养权,还有就是他们没办结婚证,却私下签了离婚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19-04-08 13: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购买的房产一般登记在一方,主要是男方的名下。但根据物权法的基本规则,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这样对夫妻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婚姻法解释
    (二)》第19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承租房屋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的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离婚房产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弥补;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时候需要夫妻俩一起协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的支付问题,规定抚养费包含孩子的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  如双方无法达成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协议,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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