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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里水泥厂污染严重怎么办?

环境污染 2024-01-02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水泥厂污染属于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水泥厂污染包括以下几种:
    1、粉尘污染(各个环节的收尘效果差都会造成粉尘污染);
    2、二氧化硫(主要是烧成时产生的);
    3、氧化物(主要是烧成时产生的);
    4、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是烧煤产生的);
    5、噪音(设备运转声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 法律分析:水泥厂污染属于环保局监察大队负责。水泥厂污染包括以下几种:
    1、粉尘污染(各个环节的收尘效果差都会造成粉尘污染);
    2、二氧化硫(主要是烧成时产生的);
    3、氧化物(主要是烧成时产生的);
    4、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是烧煤产生的);
    5、噪音(设备运转声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
    (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
  • 水泥制品厂环保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开工建设前到当地环保部门咨询;
    2、环保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目录及申报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审批形式,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简易审批程序等;
    3、准备相关审批材料,取得环保部门建设项目审批批复;
    4、开工建设,试运行开始后到环保部门检测水、气、噪声等污染因子;
    5、取得环保部门环评验收批复;
    6、完成全部环保手续,纳入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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