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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之前谈恋爱,女方给我转钱,现在分手了,他非要让我还,我有权利不还吗

债务追讨 2024-01-03 0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据转账凭证及时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为对方所花费的钱财,应当视为对对方的无偿赠与,向法院主张返还的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双方存在借款等证据证明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请求偿还。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法律分析:一般是要不回来的,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双方之前约定或写欠条的钱是可以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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