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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的工伤找谁赔

工伤索赔 2024-01-03 05: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保险的工伤找社保经办机构赔。职工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等,都可以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出了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用人单位不赔付的从保险基金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出了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用人单位不赔付的从保险基金里支付。

    法律依据:


    《社会保障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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