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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三万元不还,该如何追回

债务追讨 2024-01-03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债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欠钱不还,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欠钱不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讨债务,只要提起诉讼的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当事人提起诉讼还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一、怎样追回欠款
    1、追欠款方法如下: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主动欠款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
    (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欠款,但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3)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调解的,也可以达成和解,然后签署和解协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欠款超过诉讼时效办法如下:
    1、对帐的办法:将借款或欠款的时间、金额载明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2、在原来的借条或欠单上重新延期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千方百计力争债务人偿还哪怕极小额的款项,然后在收款收据上双方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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