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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孩子交给对方

子女抚养 2024-01-03 1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的,如果是直接抚养的一方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交还孩子,如果不是直接抚养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其可以行使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放弃抚养权把孩子交给对方的,需要出抚养费。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将放弃孩子抚养权写进离婚协议书里,而诉讼离婚时也可以提出放弃抚养权的要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负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离婚纠纷中一方藏孩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当事人交出孩子。法院判决后,对方拒不交还孩子的,直接抚养方还可以根据生效的判决,向法院申请对不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对方带走孩子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抚养方有权申请法院中止其探望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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