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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晚上往我家门口扔石头没有伤害人,也没有造成财产损,算什么罪

未成年人犯罪 2024-01-03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人犯罪的,如果该未成年人已经到了刑事责任年龄的,且有个人财产的,则从该未成年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但如果财产不足或没有个人财产的,则由其监护人来进行赔偿。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人。
    2.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故意的内容必须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3.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称作双重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同时也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往往造成人身伤亡。但是,它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抢劫财物,只是它使用的手段,也侵犯了人身权利,所以把它归入侵犯财产罪中。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是否抢劫到财物,是确定既途或者未遂犯罪形态的根据,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法律分析: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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