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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代理点的服务态度很差,如何投诉

消费者维权 2024-01-04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向所在的快递企业投诉,如果企业未给反馈或结果不满意的接着向“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投诉。法律依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2.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3.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4.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5.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6.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7.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8.种类:1.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2.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3.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依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 法律分析:不同快递公司投诉方式不同,如果联系快递公司无果,可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与用户沟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查询等服务,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邮政管理部门转办的用户申诉,应当及时妥善处理,并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给予答复。
  • 法律分析:1、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目前各企业对快递员的服务要求很高,邮政部门也会公布各企业受理投诉及处理情况。2、如果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投诉不满意,可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3、如果消费者对以上两个环节的受理情况仍不满意,可保留好相关票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打官司、等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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