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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放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学校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4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上学路上出车祸和学校有没有关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首先事件第一责任人为肇事司机一定会承担责任。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
    学生放学路上发生车祸受伤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均不在学校监督管理范围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那么不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症断书进行确认;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及误工时间进行计算;
    3、如果造成上伤亡的,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首先事件第一责任人为肇事司机一定会承担责任。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学生放学路上发生车祸受伤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均不在学校监督管理范围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那么不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
    1、首先事件第一责任人为肇事司机一定会承担责任。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学生放学路上发生车祸受伤的时间和地点,如果均不在学校监督管理范围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那么不应该承担事故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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