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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把我打了,还辱骂我,请问我可以报警吗?

同居 2024-01-04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不宜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 被他人进行公然的侮辱时,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受害人正常生活造成影响的,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两口子打架动手了报警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夫妻打架造成了对方轻微伤的情况,可以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求助。对方不同意调解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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