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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管线漏水,需要我楼下掏钱维修吗

业主维权 2024-01-04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下漏水的,需要先查明责任归属。对于公共设施,应当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对于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楼上管道漏水的,要按具体情况来处理。
    1、公共主管漏水的,可让物业负责维修;
    2、楼上住户内部管道要让楼上住户维修;
    3、维修拆墙的,看按照维修部分所处的位置来决定;
    3、对于因漏水而造成损失的,要先查明漏水原因。漏水是人为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楼上漏水,楼下的处理方式是,可与楼上的住户协商要求其及时维修;如果楼上拒绝维修或给楼下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楼下可向法院起诉,依法要求楼上的住户进行赔偿。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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