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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长期请病假工资该怎么发

讨薪 2024-01-05 0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病假工资计算:连续工龄两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来发;连续工龄两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来发;连续工龄四年以上六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发;连续工龄六年以上八年以下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来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来发。另外,如果是孕妇员工进行产检的话,工资是需要正常发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法律分析:孕妇请假工资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孕妇请假工资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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