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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后一起出去玩,其中一人意外溺水死亡,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1-05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不存在他人侵权行为,受害人溺水身亡的,由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再根据实际情况是否追究同行者和水池管理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若不存在他人侵权行为,受害人溺水身亡的,由受害人承担主要责任;再根据实际情况是否追究同行者和水池管理者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两原告需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河道管理单位具有设立警示标志或者保障进入河道人员安全的法定义务。因为河道上已经立了“禁止游泳”的警示牌,对小赵的溺亡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能证明管理单位所具有过错,所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一、一般情况下,一同喝酒的人死亡,陪喝的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须赔偿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导致造成人员喝酒死亡的,陪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1、强迫他人饮酒造成他人死亡2、明知他人不能饮酒依然劝酒3、未将醉酒人员安全护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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