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收到责令违法行为的通知书怎么办?

行政处罚 2024-01-05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必须当事人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理通知书开机机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警在处理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不会在现场向违法驾驶者进行处罚和扣留证件,而是会开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这种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与过去的处罚单内容上没有多大变化,单从处罚而言,可以说没有丝毫留情余地,因为处罚单上的交通违法信息将很快进入全国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可以申请复议
  • 您好,可以申请复议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