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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一直没到账投诉哪个部门

取保候审 2024-01-05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有: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没收保证金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保证的,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交当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被告人不在本地居住的,送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告人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后,将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一并送交公安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心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向被告人宣布取保候审决定后,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交当地同级公安机关执行;被告人不在本地居住的,送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告人使用保证金保证的,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存入公安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后,将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一并送交公安机关。
  • 取保候审保证金缴纳方式是由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一般不是缴纳现金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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