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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起诉我,他手里拿着我四年前的欠条,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4-01-05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告对方欠钱不还,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其次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可以申请诉前保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他人欠钱不还,在这一债务债务关系中,要钱的一方属于债权人,欠钱的一方属于债务人。首先,确保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双方约定的还款之日起算;若为约定还款日期,则三年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行使请求权并得知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其次,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最后,如果认为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自己的合法权益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 有欠条但对方欠钱不还的,可以拿着欠条和写好的起诉状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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