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啊。请问下如果跟对方处成男女朋友,期间她给我钱花,如果分手了这个钱他要我还,不还的话需要付法律责任不

债务追讨 2024-01-05 20: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男女朋友交往期间花的钱若为自愿赠与,则无需返还。男女朋友交往期间,往往互相支出一定财物,若数额不大的情况下,一般被认定为赠与,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