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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 我在恋爱期间 给女方花了十几万 还没到订婚就分手了 那些钱都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来吗

同居 2022-11-07 10:54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一般不需要返还,如果是彩礼性质的大额转账至女方的,现在男女分手,女方需要返还。具体情况请进一步与本律师咨询沟通
  • 如果是大额的转账,一般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失去灵性的钱,零花钱,什么5201314就要不回来了。
  • 你好,是借款或者大额索要可以追回。赠与的话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 赠与,交付后产权转移。不可以要回来
  • 你好,可以进行诉讼,要求返还费用
  • 你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要求返还
  • 你好,要看是借贷还是赠与
  •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这种情况属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说十几万这些钱的话,都不是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也不是那个一些赠与关系的话,那有这些钱里面很多都是以结婚为前提的一些花费的话,应该有一部分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当然不是说全部可以要回来,要根据您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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