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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有权要求赡养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子女抚养 2024-01-06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依然有权要求子女赡养。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即使没有对子女尽抚养义务,子女也应尽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法律分析: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是没有权利要求赡养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养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有权要求养子女赡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只要收养关系还在,养子女就应该赡养养父母。如果收养关系不在了,那对于没有尽过抚养义务的养父母可以不赡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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