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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起诉离婚男子收到传票,我为什么没有收到

起诉离婚 2024-01-06 07: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之后收到法院传票,如果是原告不出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以再次用传票传唤,还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拘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原告起诉离婚时有传票,收到法院传票意味着对方起诉离婚的案件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受理。传票是同时向原被告送达,已经送达后法院不会另行告知的,如果有送达不到的情况,法院会联系原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法律分析:已经起诉离婚了,对方怎么一直没收到传票,法院应该通知被告人前来领取传票,被告人不来,法院可以邮寄送达,没有地址的,可以贴在法院门口公告送达;法院可以通过如下途径送达法律文书。被告不出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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