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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诈骗 2024-01-06 1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司法解释对招摇撞骗罪的规定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逃税、诈骗、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构成招摇撞骗罪的要素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招摇撞骗罪中,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多次招摇撞骗。依照司法实践,多次-般可认定为三次或三次以上。2、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3、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4、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 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 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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