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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存在的危害有哪些

金融借款贷款 2024-01-06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有下列危害:给债务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影响其生产生活;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的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并且可能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有下列危害:给债务人造成过重的负担,影响其生产生活;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的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并且可能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的危害有如下:
    1、高利贷的利息协议过高,导致借款人负担过重;
    2、高利贷催收具有暴力性质,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3、高利贷行为的随机性,存在较大的风险,因贷款不能按时归还而引发的纠纷和案件增多,影响社会稳定;
    4、高利率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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