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哪些情形下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呢

物业管理合同 2024-01-06 1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列情形下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1、属于业主缴纳范围内的,不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达到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要求的,不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已约定或已经业主同意的额外服务时,不可以拒绝缴纳。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业主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违规收取物业费
    2、未经同意而增加服务
    3、延期交房
    4、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5、没有收房
    6、没有签合同
    7、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太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正常情况下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除以下几种情形外,业主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
    7、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8、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碍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条 物业服务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其已经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哪些情形下业主不能拒交物业费呢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