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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机动车,我在斑马线把对方电瓶车撞了,电瓶车没有携带头盔,没有推行过斑马线,请问责任怎么判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1-06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非道路交通事故,不能进行责任认定,只可以形成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公安机关出具的调查结论确定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对被侵权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汽车停在路边被电瓶车撞了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汽车停在路边被电瓶车撞了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汽车停在路边被电瓶车撞了认定责任,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确定,如果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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