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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前公司的一个同事借钱不还,每次爽约,快3年都,每次一问就答应什么时候还,等到期了又有各种理由,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不?

债务追讨 2024-01-07 0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追债有以下方式:(1)协商,相较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协商解决往往是一种更加省事、省力、省钱的方式,所以遇到纠纷最好能够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再采取法律途径解决。(2)起诉,起诉是执行的“前置程序”,一般我们要在拿到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情况下,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当然如果有公证债权人书也直接到公证处开具强制执行书,但是这种情况在生活当中比较少见。(3)执行 ,在司法实践当中,就算是法院的调解、判决已经生效,大多数“老赖”也是不会依照调解、判决结果履行义务的,所以我们就需要执行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 如果借款人在承诺的还款到期之后,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借钱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催收,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或者催收无进展,债权人可以直接凭借借条、或欠条或借款合同等凭证和转款的银行流水、收据等交付凭证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及起诉,起诉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等等;借款人承诺的借款期限到期后三年是借贷的诉讼时效保护期,债权人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债权,否则有可能失去胜诉权。在借条中,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确约定还款的日期,那么债权人应当自出具借条之日起三年之内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及时、积极地向欠款人主张债权,以免错过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加大债权人的举证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且债务人没有还款的,可以主动找到对方协商还款事项,如果对方拒绝还款的,可以起诉解决。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依旧未还的,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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