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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如何用法律手段讨债

债务追讨 2023-05-24 10: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要回,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供参考!
  • 债务人欠债不还要合法追讨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如果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法律分析】
    别人欠钱不给有以下几种: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他人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包括:贷款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欠款人不还的,贷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在胜诉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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