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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对象的名义一起借钱,然后找不到人,能不能报警?

债务追讨 2024-01-07 08: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是否可以报警需要按实际情况判断,具体如下:1、如果是民间借贷,那么双方之间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就属于民事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不可以报警,应当通过诉讼解决,公安机关不会受理报警;2、如果双方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并不是单纯的民间借贷,借款人的行为涉嫌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的,那么可以报警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借钱不还找不到人的解决方式如下:1、可以去其所在的__法院起诉,_款_找不到的时候,要先核查其拥有的财产是不是夫妻双_的共同财产,若债务_所拥有的财产是夫妻双_共同拥有的,则另__就有帮助该_还款的义务;2、可以向申请法院对其失踪进_宣告,法律会通过制定宣告失踪的制度,宣告找不到的债务_为失踪_,并且指定财产代管_,由代管_对失踪_的财产进_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 借钱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对于绝大多数借款案件无法报警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借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公安机关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骗他人财产,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这时候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私人之间若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形,债权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的,但是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受理,最好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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