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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的三姐妹不愿意承担抚养他们90岁母亲的义务是正常的吗?

子女抚养 2024-01-07 12: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作为母亲当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该子女已经成年,则父母的抚养义务消灭。若子女年满18周岁还在上学接受教育,没有收入和抚养自己的能力,父母还是需要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具有以下情形就可以认定父母对子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1、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相关的教育、抚育、保护等义务;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支付相应的抚养费;3、其他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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