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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感情方面出现了问题

婚外情 2024-01-07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感情彻底破裂是婚姻中双方的性格出现较大差异,又不能相互包容;夫妻双方没有互敬互爱、不能做到相互体贴关心、不会赡养扶助双方的父母、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已经不存在和好的可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感情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立案的。如果感情纠纷中存在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会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感情破裂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写好离婚起诉状,准备好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和其他诉讼材料,然后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应当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夫妻的婚姻关系也不能挽回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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