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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小广告犯法吗

侵权赔偿 2024-01-07 14: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贴广告不犯法,但是如果随意乱贴小广告影响城市市容美观和环境卫生的,其贴广告是违法行为,并且贴广告应当在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的地方设置,广告要符合内容健康、外型美观的要求,否则其贴广告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 贴广告的因为是不犯法的,但是可能会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行为人乱贴广告,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影响公共设施使用的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其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 初次违反新广告法处罚要看具体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法》第六十九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的;



    (二)假冒他人专利的;



    (三)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服务的;



    (四)在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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