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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找兼职的时候付了300元,签了协议,15天后还。但是因为他们招了太多人,我们没有做过兼职,所以我们通过电话和他们协商退款。他们答应在月底归还,但现在我们要求停止工作,不要联系任何人。我们该怎么办?我发现很多人被骗了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1-07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兼职不给钱的投诉:(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不给钱的兼职投诉: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解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 合同到期后对方不给钱具体办法如下:1、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经过核实,确认确实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情况的,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2、向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这三方组成,以确保调解的公平和中立;3、如果调解不成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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