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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1-07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2、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
    4、工会的意见
    5、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
    6、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7、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章和盖章等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写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双方协商一致于何年何月何日解除劳动关系、关于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双方签字盖章。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可以写明以下内容:
    1、劳动合同的订立期限;
    2、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3、合同解除事由及解除期限;
    4、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工作交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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