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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朋友需要资金周转借了我14万,说两三天就还,一直拖到现在直接失联,电话不接信息都不回,这钱也是我的周转资金,没办法就到当地法院起诉,法院说他的户籍已经转到外地了,本地不能受理要我去他们那里法院起诉。我想问一下该咋办

债务追讨 2024-01-07 18: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1、持起诉状、借条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钱;2、除借条外还应当向法庭提交支付钱款的凭证,比如现金收条或转款凭证等;3、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如果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
    1、持起诉状、借条等材料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还钱;
    2、除借条外还应当向法庭提交支付钱款的凭证,比如现金收条或转款凭证等;
    3、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钱到期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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