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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上班途中被一辆新车无牌照轿车给撞了,当时病人严重昏迷,被送张家口251医院抢救,检查出双脚骨折,隔疝破裂异位,脑部出血,导致昏迷不醒,司机给垫付5000千元后,就消失了,住院73天,双脚手术,肚子里手术,一年后还需要二次取脚的钢板手术,医疗费共花了15万人民币,伤残鉴定10级,交通责任书司机全责,按照十级伤残和误工费,陪床,伤残赔偿金和其他费用~~估计能赔多少?病人单位是临时工,没有合同,单位会赔偿多少?伤残鉴定10级,按照十级伤残和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和其他费用~~估计能赔多少?单位会赔偿多少?

交通事故 2019-05-09 1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 工伤如无构成级别,不能定残。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护理费伙食费、后续治疗费等,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如果构成级别赔偿更多。工伤只要骨折一定够得上级别的,最低十级一般最低可获赔8万左右。
  • 人身损害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 可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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